超过一个月签订劳动合同

对于您的问题,如果用人单位在用工超过一个月后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但后续进行了补签,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八十二条的规定,用人单位仍需自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至补签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止,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。因为法律强调的是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,补签并不能免除之前的法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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针对您提出的关于劳动者入职时间与劳动合同签订时间的问题,解答如下: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并不因劳动者入职时间的推迟而自动顺延。无论劳动者何时入职,用人单位都应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。这是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十条明确规定的内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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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避免因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而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,用人单位应做到以下几点:1. 在员工入职时即明确告知劳动合同的签订要求和流程;2. 设立内部提醒机制,确保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劳动合同的签订;3. 对负责人力资源的员工进行法律培训,强化其对劳动合同签订重要性的认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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